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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〉的通知

浏览次数:    添加日期:05-03-17 17:38:01


伊州工商消〔2005〕34号


转发《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
伊犁州直属县(市)工商行政管理局,霍尔果斯口岸分局:
  现将自治区工商局《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〉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  
 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五年三月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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